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89号 | 关于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新增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2026-07-06 浏览次数:46


*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6年第89号


《*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7月1日施行。根据《条例》规定,现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的基础上,新增部分法律文书,新增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行政复议告知书.doc

2.行政处罚决定自行纠正告知书.doc

3.提级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告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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