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晓法|进境木质包装合规风险解读
【青晓法】
进境木质包装合规风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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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木质包装?
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但不包括:
(一)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
(二)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
什么是IPPC标识?
IPPC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的缩写,是一种用于标志木质包装已经过《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规定的方式和指标进行除害处理的专用标识。
如图所示,IPPC标识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左侧IPPC为《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英文缩写,右侧CN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的国家代码,“12813”处为“2位关区代码+3位标识加施企业编号”,HT为除害处理方式代码。
为何进境货物木质包装需要加施IPPC标识?
根据《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当在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以下简称“ISPM15”)的要求,在实施除害处理后加施IPPC标识。如果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或者IPPC标识不符合要求,则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准入条件。
案例简介
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油漆等货物,并向海关申报3个IPPC标识的木箱和5个IPPC标识的木托盘,作为运输包装随货物实际进口。经海关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未经海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上述IPPC标识的木箱和木托盘。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未经海关许可擅自拆除木质包装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企业积极配合海关调查工作,按调查要求提供有关单证、材料,开展拆除的木质包装追回工作,同时表示认错认罚,符合《*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号)第九条第二项“当事人积极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的”规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及《*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号)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海关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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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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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使用木质包装:进境木质包装必须经过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除害处理方法和专用标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切勿擅自卸离、拆除:进境木质包装在完成海关目的地检查前,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卸离运输工具和运递及拆除、遗弃木质包装。
如实申报,配合查验:报关时应准确申报木质包装的种类和数量,主动配合海关实施口岸及目的地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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